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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调研我院人民法庭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

来源: 本院 时间: 2022-08-26 15:43 点击量: 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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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825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调研我院人民法庭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及分类标准化建设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卉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区政府副区长唐云峰,区平安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金口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及我院全体院领导参加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艳霞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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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观看了我院人民法庭宣传片。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新汇报我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情况。区财政局、区发改局、金口街道办事处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就支持我院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作出积极回应。区政府唐云峰副区长表示,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基层治理、提升法治意识、宣传法院工作的重要平台,区政府将积极协调有关职能单位,大力支持人民法庭建设,推动打造有亮点、有特色的江夏人民法庭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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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卉珍主任对我院人民法庭工作表示肯定,对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围绕决定要求,把思想认识升起来。要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要求,抢抓政策机遇,推动人民法庭工作新发展、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正确认识区人大及常委会监督,切实落实本次调研意见整改。要深入推进人民法庭“一庭一品”,加强“三农”领域民生案件审理,结合辖区实际和人民需求,创建人民法庭特色品牌。要建立中长期人才培养计划,在干部选拔、晋升、入额等方面向人民法庭倾斜,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干部培养的锻炼基地。二是规范法庭建设,把工作标准立起来。要进一步坚持强基导向,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要求,超前谋划人民法庭建设,着力加强人民法庭基础硬件设施,提升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要配齐人民法庭人员力量,提升法庭干警能力素养,对照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用心用情审理好每一件案件。三是形成工作合力,把治理效能提起来。围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等中心工作,人民法庭要主动对接辖区街道、司法所、派出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矛盾纠纷联防联控,推动更多纠纷化解在诉前。要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充分运用释法说理方式,推动信访矛盾妥善化解;要强化风险排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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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期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实地调研了我院乌龙泉法庭、五里界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