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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十佳平安卫士”刘波

来源: 本院 时间: 2012-05-10 17:32 点击量: 3817

   

  5月4日下午,全区首届“十佳平安卫士”颁奖大会在区委会议中心召开,我院刘波同志因其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真情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而获得“十佳平安卫士”荣誉称号。

  区“十佳平安卫士”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给刘波同志的颁奖词是:“我们得要静下心来体会这样的场面,每次是新部门点名要,原单位不让走。在全市最大的乡镇山坡乡,他坚持巡回审案,在村民的家门口普法;他巧调解,收获的是皆大欢喜;他总是让一点“小意思”没意思,法律的天平才不偏不倚。刘波,不是迁徙的候鸟,是当代良心法官的代表。”

  希望全院干警以他为榜样,学习他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学习他勇于争先、追求卓越,学习他一心为民、守卫平安,为我院实现“求真务实,争创一流”的目标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附:刘波同志的先进事迹材料

              爱岗敬业辛劳为民

  刘波,男, 38岁,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工作,现任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山坡人民法庭副科级审判员。两年共审理、执行各类案件370件,居全院第一,无一发回重审、改判。2010年被评为“武汉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区直机关“作风建设四业标兵”、区法院“办案标兵”,多次被评为区“优秀共产党员”、区法院及辖区所在乡镇“先进工作者”。

  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先后在我院刑事审判庭、流芳人民法庭、执行局、办公室、五里界人民法庭、民事审判第二庭、研究室等多个部门工作,多数时间在法庭工作,每次调动都是到当时工作任务重的部门工作,每次调动,其对院领导都是同样的回答“服从安排,保证干好!”每到一个新的部门后,该同志都刻苦学习,加班加点,迅速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埋头苦干,受到各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同志们的好评。

  勇担重担、尽心履职。面对该庭案件数量逐年激增的现实状况,刘波同志除主动放弃休息休假时间,加班加点审理案件外,坚持以下工作方法:一是坚持巡回审理,两年共巡回审理110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于基层。二是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参与审理的法泗供销社诉胡凯林等14名下岗职工房屋腾退纠纷案,刘波同志与所有涉案当事人逐一谈话,了解了双方真实意思,引导双方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及时启动重大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出处置预案,并邀请法泗镇部分人大代表、原告法泗供销社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其他社会群众旁听本案的开庭审理过程,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与旁听人大代表座谈,召开听证会,邀请原告方的上级单位区商贸集团的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为妥善处理双方纠纷提供有益参考。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江夏法院先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下,组成了由政府牵头,法院、司法局、法泗镇政府和区商区贸集团组成的专案工作组。专案工作组成立后明确分工,多角度、 多方面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自动履行。两年来,刘波同志调解和通过做调解工作后当事人撤诉案件277件,调撤率77%。三是加强诉前、案外调解。如蔡某等20余户与徐某种子纠纷, 20余农户集体到法泗镇政府要求追究徐某的责任。在镇政府领导主持下,刘波同志与司法所同志一道,采取措施先封存种子样本,咨询工商所、农技站、种子经销商,调查当地村民,确定徐某出售的种子确系优良稻种,农户大面积减产系徐某未尽销售商释明责任、农户迟延播种及播种前后当地连降暴雨等多种原因所致,及时组织调解,经过一个多月40余次艰难说服解释工作,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徐某全部补偿完毕,避免一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纠纷。两年来共参与邀请人民调解员、社情观察员等参与调解案件90件,大多自动履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在庭前、诉讼外。四是依法加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灵活采用速裁机制。所审理案件中简易程序适用率为 97%,其中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结案达到20件,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

  廉洁自律、克己奉公。2010年3月调至山坡人民法庭工作后,严格遵守住庭制度,为照顾8岁女儿生活学习,动员已退休的父母帮助照顾。严格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坚持办“良心案”。两年来共拒收礼金20000余元,拒绝请吃100余次。平时要求家人不得过问案件,一次其妻子的同学有案件在法院,其妻子已经答应晚上来“咨询”,刘波同志回家得知后说了一句“就说我有急事出去了,以后这种事一概不要问”便到院子里转悠,直到来人走后才回家,经历了几次类似事件后,家里就再没有什么人来“咨询”了。在法院工作的十六年里,始终坚持工作高标准,生活低要求,从未因工作作风和廉洁问题被投诉,通过实际行动树立了一名党员法官严以律己,清正办案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