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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八项举措

来源: 本院审管办 时间: 2024-04-03 09:06 点击量: 770

为认真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法治化建设升级行动”要求,江夏法院狠抓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八项举措:

一、坚持高标准一站式服务,诉讼服务更便捷。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现“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加强诉讼引导,提供跨区域远程办理、一窗服务、集中通办等服务。完善标准化“一站式”执行事务中心,做到“业务一站式办理、程序一站式告知”。涉企案件线上立案“一网通办”,线下立案“只跑一次”。

二、持续深化涉企诉源治理,解纷机制更多元。拓展解纷模式,做到“线上”“线下”有案必办,裁审、诉调有机衔接。健全“法院+”工作协作机制,联动工商联、工会、人社、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解纷力量,提供靠前法律咨询服务及多元解纷途径。

三、全力压缩诉讼周期时限,涉诉成本更减省。对涉企案件速裁快审,优化专业化审判团队,适用“快速审、批量审、集中审”,实现立、调、审、结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完善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实现诉前确定待证事实,诉调无缝衔接。各类涉企纠纷案件审理时限缩短10%以上。

四、防范涉企不诚信诉讼,诉讼秩序更规范。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重点审查易出现不诚信诉讼的案件类型及环节,“立审执”全流程甄别,对不诚信诉讼实现前置预警、重点跟踪、甄别审查、建档记录、申报承诺、分级惩处。着力营造诚信规范的诉讼环境,降低市场主体依法维权成本。

五、发挥执破融合司法效能,脱困重生更顺畅。建立执破融合机制,实现执转破涉企案件财产信息、查封信息、涉诉涉执信息共享。发挥执破融合功能,力促具有挽救价值的涉执中小微企业破产和解重整、失去挽救价值的“僵尸”企业顺利出清。用活府院联动机制,协同联动相关部门尽力挽救危困企业。

六、提升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争议化解更有力。庭前明确出庭应诉要求,逐案发送出庭通知书,敦促行政首长落实出庭责任。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台账,对无故不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依法发送司法建议,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力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90%以上。通过督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最大限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七、坚持善意审慎文明执行,信用修复更常态。深化失信惩戒预警及信用修复机制改革,对暂时陷入资金困难但客观上不存在逃避债务、规避执行等行为的企业,给予适当惩戒宽限期,对及时履行法定义务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按“能修尽修、应修必修”原则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实现有修复意愿且符合修复条件的民营企业主体信用修复率达到100%。

八、继续延伸涉企司法服务,“法治处方”更对症。做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在诉讼各环节实质性分级评估,将司法活动对企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发挥巡回审判点和法官工作室功效,建立“共享法庭”,全力满足企业法治宣讲、风险提示、法治体检、诉前解纷的司法需求,定期为企业“把脉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