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帮助涉案企业进行科学决策,靠前化解社会风险,运用高质量司法建议为涉案企业把脉开方、靶向施策,真正“建”在点上、“议”到实处,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是堵塞漏洞防风险,筑牢金融“安全墙”。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防范金融领域风险,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高质量金融司法服务助力“金融活水”润泽实体经济。通过对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等类案进行分析与总结,向辖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汉口银行、武汉农商行及江夏民生村镇银行等6家银行集中发出司法建议,就诉讼时效及保证期间及时主张权利、风险预防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全方位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6家银行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对相关建议予以采纳并书面复函,真正实现建议切实落地。
二是有的放矢开良方,扎紧企业“防护网”。积极回应市场主体的法治诉求,在社会治理矛盾集中、纠纷频发的领域,帮助企业察实情、筛漏洞、补缺口,针对问题开具“随案处方”。在审理某物业公司系列纠纷案中,切实发挥司法建议“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功能,从类案中总结共性矛盾和常见纠纷,针对性提出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沟通、强化宣传等建议,对症下药开出良方。并得到物业公司的整改反馈,助力公司将苗头性、共性问题止于未诉,“消未起之病,防未患之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统筹协调齐发力,构建环保“同心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扎实推进环境资源保护长效常治,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相协调。以巡回审理的一起梁子湖流域非法捕捞刑事案件为视角,就涉案企业及案发街道某村委员会存在的相关问题,分别提出规范公司经营、履行生态保护义务、强化环保宣传、开展巡湖护鱼活动等靶向建议。涉案水产公司收悉司法建议后,对指出的问题专题研究讨论,承诺将严守底线、严格管理、规范经验,并联合辖区有关单位共同守护美丽梁子湖。
四是深挖本源消隐患,堵严争议“起火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劳动争议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工作,深挖劳动争议问题根源,健全源头治理风险防范机制。据此向涉案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一方面建议企业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规范管理经营,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另一方面,建议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劳动仲裁实质解纷能力,变“堵”为“疏”,优化工作导向。以司法建议为依托,助力推动绝大多数劳动争议通过非仲裁、非诉讼途径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