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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罪犯王朵馨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来源: 刑庭 时间: 2022-09-22 08:23 点击量: 1487

王朵馨,女,1992731日出生于福建省莆田市,汉族,初中肄业,个体经营户,户籍所在地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板头镇37号,现住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产业园梁山头社区92号。

罪犯王朵馨犯容留卖淫罪,2022年1月26日被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王朵馨以其属于哺乳期妇女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刑事审判庭经初查后认为罪犯王朵馨目前属于哺乳期妇女,建议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对罪犯王朵馨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922日至2022924日。公示期间,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联系电话:027-81817323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7

 

 

     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