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执行是人民法院为提高执行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针对因财产分布异地、主体关联复杂、案件专业性强等原因,在原执行法院难以有效推进的情况下,通过指定执行、提级执行等方式,调整执行管辖、整合执行力量,从而打破执行僵局、强化执行监督、提升执行实效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
近年来,湖北法院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的工作部署,着力破解执行程序中遇到的现实难题,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交叉执行案件25381件,执行到位金额53.45亿元。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的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远在外地,本地法院难以直接处置;有的被执行人在不同法院涉及多个案件,分散执行效果有限;有的案件涉及专业领域、跨部门协作,需要更具经验的法院统筹处理。这些案件经交叉执行后,均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以上案例供全省法院参考。欢迎社会各界支持并监督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某公司与武汉某传媒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由武汉某传媒公司向湖南某公司一次性支付5000元。因武汉某传媒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湖南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武汉某传媒公司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湖南某公司亦无法提供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该案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夏区法院)执行。
江夏区法院在对武汉某传媒公司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过程中,发现公司虽在经营,但联系不上工作人员,亦查找不到公司实际经营场所。江夏区法院另辟蹊径,通过查询该公司在税务部门预留的电话,辗转联系上了公司负责人。
考虑到该案执行标的不大,武汉某传媒公司应当具备履行能力,江夏区法院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一方面向该公司负责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另一方面又为公司提供著作权相关的法律咨询,拉近距离督促主动履行。武汉某传媒公司逐渐放弃对抗,主动履行了5000元案款,并向江夏区法院致谢,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本案交叉执行后,面对失联企业,江夏区法院并未机械地采取惩戒措施,而是辗转查找并主动沟通,在释明法律后果的同时,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企业主动履行。这种“督促履行+法律服务”的方式,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避免了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使被执行企业从抵触转向理解与感谢,实现了案结事了与护航企业发展的双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