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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工地上的真实庭审

来源: 本院 时间: 2018-12-05 15:30 点击量: 3835

    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我院联合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安装分公司、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科教文卫事业部举办了一场宪法日活动,将真实庭审“搬”到工地,利用巡回审判的形式,为农民工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普法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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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庭审在中建三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始进行。本案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涉及拖欠农民工薪酬,现场100余位农民工最关心的是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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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原告是一名建筑工人,建筑工程完成后未能如期收到工钱,主张应由被告支付拖欠原告与工友的5万余元;被告则认为因该工程存在层层转包、分包,原告不应向自己主张权利,且自己也尚未收到工程款,也是受害者之一。经审理,该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李香玲(我院民二庭副庭长)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湖北日报等媒体的采访。她表示: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江夏区人民法院一直以来坚持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将真实庭审放到工地、村委会、企业甚至群众家中,更贴近老百姓、方便当事人,更能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普法效果。她还谈到:此次选取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到工地进行现场庭审,希望通过真实案例使农民工和企业双方都能够树立知法、守法、懂法的良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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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我院民二庭法官助理王倩结合近年来本院受理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特点,为现场的企业代表和农民工群体进行了普法讲座,她主要介绍了该类案件中存在的诸如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证据意识淡薄以及非理性维权等问题,并针对性的指导农民工及用人单位该如何理性维权,如何有效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讲座收到现场听众的阵阵掌声,现场的几位农民工友表示:“对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法庭以前是很‘神秘’的,但通过今天这场‘工地庭审’,才发现法律真的就在我们身边。”他们表示今后也会通过更多的途径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当法盲,要把法律作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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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活动还邀请了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小建对宪法进行了专题讲解。活动尾声,李香玲副庭长为中建三局设立的工友法律服务站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