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健一行到江夏区山坡人民法庭,就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共同缔造、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开展调研座谈。江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新、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陶宏望及山坡街道、派出所、司法所相关领导同志参加调研。
张健主任详细察看了山坡法庭设施配置,听取了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有关矛盾化解工作情况汇报,细致了解案件受理、审判执行、纠纷化解、三所联动、人员配备、干警生活等情况。张健主任对法庭改造升级和全体干警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辛苦付出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街道、派出所、司法所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了感谢,同时也勉励大家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履行好职责担当。
张健主任指出,人民法庭作为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定纷止争的第一线,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职责。
一是要深入细致的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当好“宣传员”。要充分发挥驻庭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夜校等活动,要善于运用鲜活的案例,以案说法,起到降低纠纷、化解矛盾的引领作用。
二是要发挥法庭职能优势,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当好“调解员”。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法治权威作用,积极主动配合街道、派出所、司法所开展矛盾化解工作;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网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密切与村(社区)网格员的沟通联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确保“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
三是要发挥法治参谋作用,当好“法律顾问”。要主动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统一行动中来,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总结经验,加强司法分析研判,准确把握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的突出特点和发展趋势,主动向地方党委汇报,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充分发挥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作用,着力提升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加大队伍建设力度,配优配强法庭审判力量,在关心关爱基层干警的基础上,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