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在全区三级干部大会上,区委、区政府表彰了2016年度全区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突出个人、综合考评立功单位、先进单位、区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我院被评为2016年度全区综合考评(绩效管理)立功单位、区级文明单位,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校军同志被评为2016年度全区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突出个人,乌龙泉法庭庭长张国刚同志家庭被评为2016年度区级文明家庭。
供稿:政治处陈陶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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