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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界法庭贴民心聚合力 多元解纷绘“枫景”

来源: 新华网 时间: 2024-10-16 17:00 点击量: 239

近年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五里界法庭不断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建引领,回应现实需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鼓励多方参与,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强化非诉解纷,为千家万户筑起幸福和谐保护伞。这个坐落于城乡接合处、历时40余载的基层法庭,正在书写一个个基层治理与德法共治的鲜活故事。

去年以来,五里界法庭被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高院授予2019-2023年度湖北省先进人民法庭,获评武汉市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汇聚合力,党建赋能多元解纷

“法官你看看,我的院子被拆成什么样了。”

“他把我逼得,我的房子宁可空着我都不回来住。”

这是一起发生在辖区别墅小区的相邻权纠纷,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的别墅相邻,双方各自在院内违章搭建、改造,由于仅一墙之隔,渐生嫌隙,认为对方搭建的设施侵害了自己的相邻权益。自2017年起,双方多次发生争执、肢体冲突,互生怨怼,报警举报对方,影响了小区和谐安宁。今年,原告李某到法庭起诉,被告张某随即提出反诉,双方均要求对方按照别墅规划图纸恢复原状。

该别墅小区属五里新城社区管辖,社区下辖的9个小区,入住人口约5000人,95%以上居民来自武汉市周边市县,人口年龄分布广,居民普遍追求高质量人居环境,维权意识较强。城镇化过程中,如何妥善化解城乡生活模式转型而产生的矛盾,是该社区面临的难题。今年,五里界法庭与五里新城社区以党支部联建为契机,在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联动发挥解纷效能。

但一起双方积怨7年、互不相让的纠纷,似乎需要更强的合力。

五里界法庭依托“两所一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让五里界派出所、五里界司法所加入解纷队伍中,通过线上沟通、线下走访、实地勘察的方式,研判矛盾症结,发现在案涉小区,业主违章搭建、占用公共区域的情况较为突出。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为让典型案例形成辐射效应,法庭决定把审判庭搬到小区里。庭前,法官、社区书记与当事双方讲事理、论法理、说情理,合力促调;庭中,法官充分引导双方就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庭后,法官以案为例现场释明相邻权的含义,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帮助提升居民的法律素养。

本案判后,法庭为双方当事人做了判后调解与判后释疑,社区与小区物业参与并表示会配合法院督促双方履行,双方当事人对法庭全程尽心尽力的工作表示感谢,均愿意服判息诉,可谓“冤家宜解不宜结,众人齐心把仇散”。

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赋能下,五里界法庭与辖区基层党组织联建共建,共析纠纷肌理、共商解纷方案、共享治理成果,也为法庭提供更开阔的能动司法空间。

今年以来,五里界法庭与五里新城社区开展党支部联建、普法宣传5次,法庭党支部荣获江夏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两所一庭”开展常态化协作46次,助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如我在诉,法理融情善解家愁

一件继承纠纷,一套老房子,祖孙三代人,法定继承人5人,这是为遗产处置争上法庭的一家人。

刘爷爷有3名子女,继子老张、儿子刘大、女儿刘阿姨。40年前,刘爷爷、刘奶奶和刘大一起建设了一套老房子,房子登记在刘大名下。儿子刘大先于刘爷爷、刘奶奶去世,该房屋作为刘大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应由刘大的妻子郭阿姨继承一半份额,另一半份额由刘大的父亲刘爷爷、母亲刘奶奶、继兄弟老张、妹妹刘阿姨继承。再后来,刘奶奶、刘爷爷先后去世,刘奶奶、刘爷爷享有的房屋份额应由继子老张、妹妹刘阿姨和刘大的一儿一女继承。刘大与郭阿姨的子女明确表示将自己继承的份额赠予郭阿姨,故郭阿姨占了房屋份额的大头。但郭阿姨、刘阿姨、已去世的刘爷爷曾签过协议,由刘阿姨给刘爷爷养老送终,刘爷爷和郭阿姨同意把老房子给刘阿姨,并由刘阿姨支付补偿费给郭阿姨,如果补偿费没按期支付,协议作废。经庭审查明,刘阿姨未支付补偿费,且协议未经过刘爷爷的继子老张、刘大的儿女的同意,刘爷爷、郭阿姨、刘阿姨三人无权通过协议处置该房屋所有权。

老房子到底该怎么分,成了大问题。刘阿姨给父亲养老送终后,一家人一直居住在老房子里,并对房子进行了翻修,她认为于情于理其应多分份额。郭阿姨则认为,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其占了遗产份额的大头。而刘爷爷的继子老张依照法律规定也享有少部分遗产份额。

几方僵持不下、不愿退让,可谁都认为自己有理,谁也不想吃亏,一家人为一份遗产面红耳赤、互相指责。该案承办法官系彭笑美法官,她与她的法官工作室曾获武汉市百佳“金牌调解员”“品牌调解室”称号。善于辨法析理、融情于理、凝聚共识的彭笑美,在庭前庭中调解不成后,思考着,该案一定还有调和的可能。

临裁判前,最后一次召集这一家人到庭调解,法官先梳理法定继承的各项法律规定,为各方明晰大致可继承的遗产份额,阐明本案调解的优势,劝导各方不要让一纸判决伤害了一家人多年的亲情。郭阿姨、刘阿姨都有些动容,碍于面子仍没有松口同意调解。此时,老张主动提出放弃遗产份额,这时两位阿姨不好再僵持,郭阿姨同意把老张放弃的遗产份额给刘阿姨,刘阿姨仍能住在老房子里,以后如果房屋拆迁了,就按份额分配,刘阿姨高兴地说好。离开法庭时,一家人和和气气地手挽着手离开了。看着他们的背影,法官深深感叹:“还好没判决,还好调解了,案结事了人和是我们办案最大的收获”。

审判团队均为女性的五里界法庭不断发挥巾帼力量,用心化解家事纠纷,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为解纷原则,发挥女性善解心结、懂得沟通、耐心倾听的优势,去年以来,接受家事纠纷咨询67次,纠纷调撤率达55%,让一个个家庭的“小和谐”“小幸福”,联结成基层社会的“大平安”“大稳定”。

共享法庭,融入大局释放效能

2001年,某村委会与李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100亩土地出租给李某使用,租期为20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5年支付一次。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李某自2021年1月1日起未交纳租金,也未腾退土地。为此,某村委会诉至法庭,要求确认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李某补交租金并退出案涉土地。经了解,租赁期间,李某在案涉土地上种植了大量树木,如果合同解除,后续可能面临腾退难、执行难的问题。

农村土地问题无小事,用好“共享法庭”是五里界法庭的“新招”。

五里界法庭积极参与五里界街道党工委主导的“1+5+N”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今年在该机制的支持下,在五里界街道各村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设置多个“共享法庭”,以村社、矛调中心实体化场所为支点,“不增编不建房”,通过“一根网线一块屏”“一张桌子几把椅子”,集成调解指导、纠纷化解、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功能,打造成为人民群众身边的“最小法治单元”。

“村主任,你们村的案子,法庭召集双方先去矛调中心坐下来聊一聊。”

“好的,有法庭居中调解,我们放心”

“老李,被起诉了你不要着急,我们把村主任喊来,当面谈”

“好!这样最好”

在矛调中心“共享法庭”里,法官、矛调中心主任、驻庭调解员、村主任、村民李某齐聚,调解过程中,李某明确表示愿意支付欠付租金,但希望能够继续租赁土地。某村委会表示,土地租金价格早已上涨,如果李某愿意重新商议租金价格,并续签合同,则同意调解。经反复释明案件的风险点,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法官遂建议双方在诉前调解的期限内,先另行续签租赁合同,随即签订调解协议,结清前期欠付租金。双方对法官没有直接让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给予合理有效的调解方案、引导双方识别法律风险的做法十分感激,调解结束后,双方一同返回村里商定续签合同事宜。

从前只有法庭,后来有法官工作室,现在有共享法庭,从独行到共享,五里界法庭一直在脚踏实地向前走,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不断深化与各基层治理组织的协调联动,基层解纷越来越有活力,人民群众越来越信赖法庭。(杨紫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