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全省召开“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工作推进会。游劝荣院长再次强调了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游劝荣院长强调,人民法庭是办案的主力军,与人民群众具有最密切的联系,具有很强的窗口价值,直接决定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观感”。
2021年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文件就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若干意见。今年1月,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随后,省法院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就推动新时代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求。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和上级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各项部署,我院立足辖区实际,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地缘优势,深刻把握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与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辩证统一关系,建立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工作联系点,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新全面统筹规范化建设工作,其他院领导分别联系对口一个人民法庭,做到“一庭一方案”。3月23日至29日,我院五个人民法庭相继举行揭牌仪式,这是我院努力实施“一庭一策”、打造“一庭一品”的具体举措。
3月23日,金口人民法庭在闸东社区举行“金口人民法庭服务基层平安建设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3月24日,五里界人民法庭在李家店村举行“五里界人民法庭服务乡村生态环境建设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3月25日,山坡人民法庭山坡街道星明村举行“山坡人民法庭服务基层法治宣传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湖泗人民法庭在祝祠村举行“湖泗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3月29日,乌龙泉人民法庭在新建村举行“乌龙泉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也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我院以“一庭一品”新理念、新思路,因地制宜推动人民法庭“三平台一阵地”建设,推动司法品牌“亮”起来;加强诉源治理,开展巡回审判,提供定制“点单式”服务,推动诉讼服务“优”起来;配齐配强法庭队伍,做到五个人民法庭配备“一审一书一助”,吸纳法庭庭长成为审判委员会委员,推动法庭队伍“强”起来。努力将法庭打造成密切联系群众的前沿窗口、乡村法治人才的培养基地和法院优秀干警的成长摇篮。
根据五个人民法庭特点,我院因地制宜探索实施“一庭一策”。五里界人民法庭毗邻梁子湖,生态资源丰富,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良好。以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作为制度基础,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作为实践基础,新建成法庭作为硬件基础,推进涉环资类案件刑事、行政、民事“三审合一”,形成“法庭+基地+三区”的立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即以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为中心,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为补充,辐射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野生动物放生区),努力打造生态环保法庭。金口人民法庭依托通用汽车及物流产业发展、金口新城建设等优势,打造服务营商环境最优法庭。乌龙泉人民法庭靠近城区,结合以废弃矿坑为基础修复的灵山生态文化旅游区、采摘、认养等观光体验农业发展态势,打造现代农业服务法庭。山坡人民法庭以保护山坡光明茶、法泗大米等被列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目录的特色农产品为重点,打造特色农业服务法庭。湖泗人民法庭以古窑址、农业产业园、海洋村观光农业等为基础,打造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农旅融合法庭。
下一步,我院将结合五里界人民法庭搬迁新址、高起点超前策划金口法庭新建工程项目等节点,在推动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上再思索、再发力、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