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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聚合力 共绘诉源治理“同心圆”

江夏区召开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法律协同机制协调会

来源: 本院 时间: 2024-03-15 22:08 点击量: 169

2024年3月15日上午,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共同举办江夏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法律协同机制协调会。江夏区副区长唐云峰,区法院院长王建新,区司法局局长尹文韬,区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吴永胜出席了会议。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区直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共49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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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区法院与区司法局签署《关于建立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法律协同机制的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提出七条措施,全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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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暂行规定》,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建立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法律协同机制,将“抓前端、治未病”贯穿于全流程各方面:区法院通过参与论证、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参与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针对不同情形的行政争议,区法院依法引导起诉人进入非诉程序化解;各行政机关应联同纠纷调解组织、基层社区、公益机构等切实做好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达成和解协议后可向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共同建立诉讼与复议工作对接机制,监督支持行政复议发挥争议化解的主渠道作用;各单位加强协作,共享行政纠纷解决的经验与资源,促进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

区司法局局长尹文韬通报了我区2023年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情况。他指出我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案件均呈上升趋势,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仍需巩固。他强调要高度重视复议应诉工作,完善行政诉讼案件报告制度,做好数据统一及信息共享工作,促进我区依法行政能力与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区法院院长王建新发布《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2022-2023年)》,并从行政审判工作基本情况、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我院行政审判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方向和打算、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等7个方面对我区2022-2023年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介绍。他指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需要与区政府、各行政机关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共绘诉源治理“同心圆”。《暂行规定》的签订代表着我区府院联动机制正式建立,也是构建多元解纷格局的崭新开端。未来,区法院将在党委坚强领导、区政府大力支持下,以府院联动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在争议化解、执法监督等方面加强协作,为江夏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会上,行政机关共同签署《武汉市江夏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承诺书》,区自规局、区城管执法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金口街道办作为代表上台签署。各行政机关承诺将严格遵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律规定,切实做好争议就地实质性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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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区长唐云峰认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法律协同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深化司法与行政的协同合作,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发布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意义重大。他强调,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正确认识诉源治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着力解决部门分割、资源分散、效率不高等问题,推动形成社会力量整体联动的共治格局。二是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精神,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形成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共同促进争议化解的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走深、走实。三是要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 “一把手”出庭应诉、行政败诉案件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