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冬日的寒风中,农民工的脸上洋溢着久违的笑容。这是一场关于尊严和希望的斗争,也是一次法律与人情的交融。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江夏法院乌龙泉法庭庭前成功调解四件劳务合同纠纷,为李某、陈某、赵某和郑某四位农民工带来了春天般的温暖。
2021年1月,湖北某建筑公司分别将四个村项目施工劳务发包给李某、陈某、赵某和郑某等四人。2021年底,李某、陈某、赵某和郑某按约提供劳务后,湖北某建筑公司只支付了部分劳务费,留下了合计 24万元的欠条,迟迟未补上余下的劳务费。无数次的电话催款,无数次的上门协商,换来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无奈之下,李某、陈某、赵某和郑某向江夏法院乌龙泉法庭提起诉讼。
考虑到劳务合同纠纷既关乎农民工的工资,也关乎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了一次性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江夏法院乌龙泉法庭受理案件后及时研判案情,并制定调解方案。调解过程中,江夏法院乌龙泉法庭始终秉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基本原则,争取双方相互理解让步,一方面耐心倾听劳务人员的诉求,疏导他们不满的情绪,另一方面积极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沟通,了解企业当前经营状况。在沟通时,王某言语间透露着不愿将这件事闹到网上,以免影响公司后续的正常经营。承办法官敏捷地捕捉到王某的这一心理,进一步向王某释明法院裁判后可能对公司名誉带来的不利影响。反复思量过后,王某的态度终于松动。
经江夏法院乌龙泉法庭组织调解,湖北某建筑公司认可李某、陈某、赵某和郑某四人主张的欠款事实和金额,四人也同意湖北某建筑公司分期支付劳务费,最终当事人顺利签订调解协议。“感谢法官,这下终于能安心过个年了!”李某的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至此,四位农民工历时三年的讨薪路终于画上了句号。
年关将至,一份份工资的背后,承载着多少家庭的期盼。案件圆满解决,守的是农民工的“钱袋子”,暖的是农民工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