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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长江 共同缔造
——江夏法院组织参与《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

来源: 本院 时间: 2023-03-01 10:52 点击量: 1803

春风又绿金水岸,保护长江正当时,值此《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之际,江夏法院围绕“美丽长江 共同缔造”主题,组织参与长江大保护系列活动,贯彻落实长江司法保护“武汉共识”精神,为古老长江焕发生机活力,为美丽江夏增添绿色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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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上午,区法院会同金口街道办、区农业执法大队,特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法治联合宣传队,在长江江夏段开展长江大保护活动。上午9时,队伍一行抵达长江金口码头,共同为“长江司法修复放流点”揭牌,放流点的设立,将为长江江夏段内环境资源案件的执行提供替代性修复场地和项目,与司法修复基地、野生动物放生区共同组成立体化的恢复性司法实践平台,未来区法院将联合司法行政单位,以环境资源案件为依托,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守护长江水清鱼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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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巡江队伍一行乘船从金口口岸顺江而下,对长江水域港口船舶防污设施建设、饮用水源保护、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情况进行巡查,巡查过程中,各单位领导及代表委员们就如何促进长江保护司法行政协作进行深入交流,区法院向与会人员通报首届长江大保护论坛及“武汉共识”精神,与会各部门及代表委员们表示将立足自身职能,发挥行业优势,以协作联动为依托,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共护一江春水向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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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巡江队伍还走访了沿岸居民、商户,普及《长江保护法》精神并发放自制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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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下午,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新应邀参加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座谈会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理解与适用》首发式”,并就基层法院如何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推动“武汉共识”理论成果与司法实践相融合展开深入分析,王建新立足江夏法院实际,提出一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责,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充分发挥预防性公益诉讼功能;二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生态环境修复,打造生态修复司法基地,创新适用生态修复方式,司法引导企业绿色转型;三要坚持系统思维协调联动,共商生态环境保护,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完善跨部门司法行政联动,引导社会力量共保联治;四要建强专业化审判队伍,提升环境司法能力,完善“三审合一”机制,统一环境资源裁判尺度,搭建研讨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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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省法院对江夏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给予肯定,并将江夏法院开展的湿地保护活动纳入到湖北法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情况综述,向与会代表予以推介。

        护一江安澜,我们责无旁贷,绘荆楚青绿,我们矢志不渝,未来,江夏法院将以《长江保护法》为依托,以“武汉共识”为抓手,积极融入长江流域一体化司法保护格局,严惩环境资源犯罪,加强生态修复治理,推进生态环境多元共治,营造全民环保良好氛围,为全面守护美丽江夏的蓝天净土、碧水青山筑牢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