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长江海商法学会、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武汉大学)基地共同举办的“第四届长江大保护论司法论坛”主题征文活动评选结果揭晓,江夏法院2篇论文获奖,其中张小奕撰写的论文《生态环境修复方案司法判项的基本原则和范式构建》获二等奖,徐禛子撰写的论文《长江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中行政规制与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研究》获三等奖。


自2022年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举办以来,江夏法院已连续四届获奖,累计获奖论文达9篇,其中三等奖及以上等次论文6篇,展现出我院在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务研究方面的持续深耕与扎实积累。
近年来,江夏法院深度服务辖区“生态立区”战略,紧密围绕“美丽江夏”建设目标,立足本地湖泊密布、山水相依的生态禀赋,持续强化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江夏法院坚持调研先行,建立调研人才库,系统开展环资审判实务研究,常态化组织论文写作培训、专家辅导和主题研讨,推动形成“审判出题、调研解题、成果落地”的良性机制,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荣誉是激励,更是前行的动力。下一步,江夏法院将持续深化绿色司法实践,加强环资审判专业能力建设,推动更多高质量调研成果转化,以更实举措服务长江大保护,以更优履职护航辖区生态文明建设,为谱写美丽江夏新篇章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