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江夏法院密集行动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来源: 本院 时间: 2019-05-21 10:37 点击量: 3605

近期,江夏法院执行局、法警队联合出击,密集行动强力执行一批涉民营企业案件,执结案件65件,到位标的3200万元,查封车辆13辆,对6件财产启动处置程序。以执行利剑为江夏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一是周密计划,发扬连续作战作风。按照院党组关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统一部署,结合年初执行局制定涉民营企业执行活动计划方案,执行局摸清案件底数,筛选出有财产案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执行难,圈定攻坚范围。执行局、法警队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发扬不惧困难、连续作战的作风,集中出警12次,拘留被执行人3人。4月15日,在执行某机械公司与某物流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6名干警从早上8点开始,连续奋战12小时,辗转江岸、黄陂、黄冈等5地,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6辆工程车。

二是内外聚力,指挥中心加执行联动。充分发挥指挥中心及执行联动优势效力,在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改革后的新执行模式下,干警执行不再“单打独斗”,而是注重协作推进,执行力量统一调配,执行联动统一联络,内外协调,凝聚合力。4月23日,在执行某机械公司与某工程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需对位于咸宁市咸安区一工厂内大型混凝土搅拌设备进行强制拆除交付,为确保顺利执行,我院通过指挥中心与咸安区法院及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联络,寻求开展联动执法。在当地法院与公安的支持配合下,历时三天,成功将该搅拌站拆除交付。

三是柔性执法,贯彻善意执行理念。在强调执行强制力同时,也贯彻善意执行理念,既要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的,也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杜绝过度执行,乱执行,尽量为双方当事人争取更大的谈话空间,特别是对于确实无履行能力而又具有主动履行意愿的当事人,将给予适当的鼓励与支持。4月17日,本院在执行某机械公司与王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承办人,表示自己虽无钱偿还,但愿意将其拥有的一批商品交予法院处置以抵偿债务。承办人鉴于其积极主动配合履行的良好态度,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解除对其采取的限高及失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