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官园地 > 法官手记

以为民之心换群众之信

——做人民群众信任的法官

时间: 2012-09-12 14:54 点击量: 3275

   常言道:信任是金。无论什么社会,只要有人的交往,就存在信任的价值。而作为法律事务裁判者的法官,所追求的最大价值就是公正,公正的反映载体来自于人民群众,要实现公正不是法官个人意志的独立体现,最关键的是要获得群众的信任,所以,可以说群众的信任是法官群体的毕生追求,是我们当代法官必须孜孜以求的职业财富。

     群众信任什么样的法官?法官要怎么样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群众不信任法官的后果会怎样?我想这应该是我们法官每日三省的问题。

实际上我们绝大部分法官是非常值得信任和尊敬的,从一刻也不脱离群众的马锡五,到时刻感受背后有亿万群众审视的目光的宋鱼水,从扎根黑土地的法官金桂兰,到真情贴近群众的平民法官陈燕萍,他们无不怀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公正司法,实实在在地为民解忧,用爱心搭起司法与民众之间的桥梁,成为群众欢迎、群众热爱、群众信赖的法官。但是,也有个别的法官做出了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法官形象的事情,对待当事人冷、硬、横。当事人来办事,对其不冷不热,硬梆梆地撂出一句话等着去;开庭时当事人讲话发言,法官一句话拣主要的说,当事人不知道什么是所谓的主要的话,于是,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左右为难;当事人申请执行,跑的次数多了,法官烦了:对方没钱,你让我从工资里给你垫付吗?当事人听后更不高兴了。更让人痛心疾首的,还有一些贪腐事件不断爆出,通过当事人的口口相传和媒体的曝光放大,直接动摇到无数法官辛勤建立的群众信任之基。究其原因,只能说明我们的少数法官对群众没有感情,心中没有群众,不拿群众的事情当回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与西方司法制度的最显著区别在于司法的人民性,人民性决定了法院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念。或许如我一般受西方精英主义影响较大的年轻人刚开始都会觉得,马锡五审判方式过于老套,不足以凸显法官的尊荣,似乎觉得审案应仅局限于法庭,与当事人应刻意保持距离,裁判结果应忽视外界的评价,甚至不必顾忌别人是否服判服气。诚然,这种矜持与清高能体现法官的所谓权威,但是这种孤芳自赏无视群众的呼声和感受,必然会伤害群众的感情,疏离人民群众同人民法院的血肉联系,不仅得不到人民群众的信任,甚至会走向脱离群众、脱离现实、脱离社会的孤立道路,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胡锦涛总书记说: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心中始终装着群众,始终把群众的事当作大事,对群众心怀感恩,心怀怜悯,把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看待,这是法官赢得群众信任的感情基础。

要想获得群众的信任首先必须注重培养群众感情。感情决定态度,影响作风,支配行动。感情深一寸,作风好十分。人民法官要真正从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把人民群众当亲人,以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提供司法服务。不论案件标的是大是小,不论案情是繁是简,不论当事人来自外地还是当地,都以真诚态度尊重当事人,都本着良知和正义适用法律。人民法官要树立平民意识,拉近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最大程度地彰显和实现司法的人民性。

     要想获得群众的信任必须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群众利益至高无上,这是我们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我们每一名法官,只有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充分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赢要赢得堂堂公正,输要输得明明白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才能最大程度地凝聚民心、形成合力,促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

要想获得群众的信任必须爱岗敬业。把群众当亲人,就要不断强化岗位职责意识,求真务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工作,在具体的工作岗位上履行好岗位职责。审判执行是我们的主业,要在通过执法办案的实践过程中来体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作为法官应该有一颗爱心和职业良知,设身处地地体察当事人的困苦。尤其是当你发现当事人面临他无法解决困难时,你应当有一种来自内心的同情,一种帮助他解决困难的愿望,这是一个法官应该有的职业良知。在具体工作中,应该将深厚的群众感情渗透在接访、立案、开庭、执行等每一个环节,将司法的过程转化为亲民、爱民、护民的具体实践,想方设法,争取一切有利于纠纷解决的积极力量,使案件得到圆满处理。

     要想获得群众的信任必须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对司法不廉洁现象,人民群众不仅不满意,而且分外的痛恨。要想真正树立起群众观点,就应该把群众都当作亲人看,用亲人的身份真正地置入人民群众中间,放下架子,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甚至是批评,减少工作上的失误,避免权力上的滥用,凝聚起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合力,慎思笃行,牢筑防线。

     群众信任是法官最大的财富,也是法官最大的荣耀。人民群众信赖的法官就是人民群众满意的法官,这样的法官,身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身居三尺法台,心系四野民生。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多一份努力,群众就会多一份理解;只要我们多一些责任,群众就会多一些支持;只要我们多一些关爱,群众就会多一些温暖;只要我们把群众的信任当作生命,群众一定会对我们多一些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