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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怀忠诚为民之心 恪守公正廉洁之责

时间: 2013-04-26 16:53 点击量: 3396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坚守忠诚是司法工作之政治本色,执法为民是司法工作之宗旨理念,履职公正是司法工作之神圣职责,保持廉洁是司法工作之基本操守。作为一名坚守在法院工作一线的法官更要坚决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意识根植于思想深处,贯穿于实际工作之中,努力成为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一、以三个坚持为基永葆忠诚本色。

忠诚是司法人员的核心力量,意味着永恒的警魂。一要坚持让忠诚成为永远追求的政治信仰。始终听党指挥,忠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任何时候不犹疑、不含糊、不动摇。二要坚持让忠诚成为始终遵循的政治操守。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事业,时刻做到心中有大局、工作为大局、办事顾大局,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大风大浪关头巍然屹立。三要坚持让忠诚成为勇敢担当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裁判案件,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真相,不办虚假案,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群众的检验。

  二、以两个始终为本系牢为民情结。

为民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要始终做到以人为本。法官只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将自己摆在为人民做事的位置,心里始终装着群众,把当事人的疾苦当成自己的疾苦,把自己接待的群众当做自己的亲人,心底为民的自然驱动,会萌生出一种让当事人看得见、体验得到的温暖和亲近。二要始终做到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法官心里装着人民群众,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把法官的司法活动当做为人民服务的过程,自觉地和群众打成一片,像马锡五那样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依靠群众,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把法讲明,把理说清,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当事人看法官在为他办事,为他费心,用为民之举、爱民之心去解开当事人心中的疑团,让他们心悦诚服地离开法庭,他们才会把法官看成是公正的化身。

三、以三个增强为策强化公正意识。

正义是法律的基础价值,公正则是司法的灵魂所在。法官只有公正司法,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矫正功能,从而化解纠纷,处理矛盾,纠正失范,制裁不法,为社会消除不和谐因素,使权力被规范、权利受尊重、利益有保障、纠纷可诉求、秩序得维护。公正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殷切期望,是法官的基本职责。一要增强司法能力。法官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两个方面,司法人员只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精湛的业务素质,才能公正司法,二者必须同时具备,不可偏废。要通过学习,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拟制裁判文书能力,判后释疑能力等素质,降低影响公正司法的因素。二要增强透明度。阳光审判是防止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的一剂良药。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审判制度,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宣判。依法将司法过程和环节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保障群众对司法工作知情权和监督权。三要增强监督。为了保障司法权的正确行使,及时有效的矫正司法不公现象,必要加强法院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要加大监督力度,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在监督过程中,要追根求源,严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以字为根 塑造廉洁品质

廉洁是公正的保障,没有廉洁就不可能实现公正。 廉洁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基石。法官是正义天平的执掌者,正义的天平哪怕被放上一点点私利的砝码,也必将倾斜而失衡。司法廉洁与否,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实现,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没有廉洁这个基石,公平正义的大厦无从建立,人民司法事业无法稳固。人民法官在价值观上必须深深镌刻廉洁二字。一要清醒。坚持防微杜渐、警钟常鸣,做到在思想和行动上守得住防线,做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良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干。二要做到清正。始终保持浩然正气,做到辨是非、识大体、知进退、懂谦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处处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角度出发,不掺杂个人利益、个人感情和个人好恶。三要做到清廉。坚持秉公办案、不徇私情,真正为人民办好案、掌好权、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负责。四要做到清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工作观,不为利诱,讲政治、讲正气、讲廉耻,勤于学习,甘于寂寞,乐于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