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吕军,男,1980年2月15日出生于湖北省荆门市,汉族,中专文化,原系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五营运公司四分公司公交驾驶员,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道武昌大道2-141号,现住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道武昌大道2号C区9栋102号。
罪犯吕军犯交通肇事罪,2024年12月5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本案生效后,罪犯吕军以自己患有“颅内恶性肿瘤、胶质瘤WHOⅡ-Ⅲ级、综合治疗术后、癫痫”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经审查后认为罪犯吕军目前所患疾病为非临床治愈期的恶性肿瘤,所患疾病目前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对罪犯吕军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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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