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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罪犯胡倩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来源: 刑事审判庭 时间: 2026-02-09 16:09 点击量: 53

罪犯胡倩19891126日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公民身份号码420115198911261661,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户籍所在地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中洲村翟湾胡15号,现住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中洲社区5栋2单元202室。

罪犯胡倩协助组织卖淫罪,202512月16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本案生效后,罪犯胡倩以自己属于正在哺乳期的妇女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经审查后认为罪犯胡倩属于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对罪犯胡倩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629日至2026211日。公示期间,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联系电话:027-8181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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